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介绍

发布人:刘杰 发布时间:2024-05-29 22:31:00 浏览次数:900

当前,2024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启动,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前往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政策介绍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额度及用途是什么?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贷款额度。

3.贷款期限有多久?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4.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5.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③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④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⑤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⑥其它: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与借款学生的关系: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③户籍:原则上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④其他: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数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审贷材料及审贷流程

1.审贷材料

(1)首次贷款需要材料

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部分地区还需要相关材料复印件,具体请咨询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续贷需要材料

①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2.审贷流程

现场办理前要完成1、2步(若条件不允许,也可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完成);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完成3、4步;在高校完成第5步。

(1)注册用户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网址:https://sls.cdb.com.cn

注意: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陆,无需重新注册。

(2)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

填写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系统提示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填写《认定表》。

注意:续贷的同学,无需填写《认定表》,需要登陆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

(3)现场审查

首贷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前往现场办理手续。开展远程续贷的地区,学生可通过在线系统按提示办理。

注意:如续贷时更换新共同借款人,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现场办理续贷。、

(4)签订合同

资料审查通过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组织签订《借款合同》。

注意:签订电子合同的同学,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可以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合同。

(5)录入电子回执

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陆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03

离校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bd.com.cn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04

还款方式

1.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有多长?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2.2024年度阶段性延期免息政策

      国家开发银行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要求,自动免除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按照学生意愿协助其办理延期一年偿还2024年内的贷款本金。相关公告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查看,具体操作方式请关注学生在线系统。

05

还款流程

1.还款查询

      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忘记密码可拨打95593重置。

2.正常还款

     在11月1日至12月2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账户类型选择支付宝网页版、支付宝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APP进行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高校资助部门使用助学贷款专用 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3.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申请提前一次性还清本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本金及相应利息,或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及相应利息。通过提前还款偿还部分本金后,剩余本金仍需在剩余借款期限内等额分期偿还,本金偿还日不变。借款学生应在该偿还日前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变更后的还款计划,并足额偿还本息。

4.逾期还款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贷款逾期后,借款人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终端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足额还款。

      注意:随时还款功能拟于今年启用,届时提前还款和逾期还款可随时申请。具体操作方式请关注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bd.com.cn。

06

注意事项

1.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当您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请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后,将帮助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按照原还款计划偿还本息。

2.如何更正借款学生信息及更换共同借款人?

      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及《申请表》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3.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

      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施补偿或减免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如符合政策要求,可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高校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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