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17-2018学年度鸿发奖学金、鸿发励志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许元 发布时间:2018-10-17 11:12:11 浏览次数:13130
各院系:
2017 -2018学年度鸿发奖学金、鸿发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将定于10月16日-11月2日进行,现就有关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对象
鸿发奖学金:奖励对象从校园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
鸿发励志助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获奖条件
(一)鸿发奖学金参评者必须获得当年校园一等奖学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本科生英语达四级;
2、参加省级以上学科或文体比赛(挑战杯赛、电脑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数模设计竞赛、文体竞赛等)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3、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4、被院系和学生处认定为表现突出。
(二)鸿发励志助学金参评者必须是系部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勤奋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排名前1/3;
2、上学年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2的贫困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校期间为学院争得过省级三等奖以上的荣誉;(2)其他表现被系部认定为特别优秀者。
三、评选程序
(一)各系部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考核评选,结果在系部范围内公示3天,之后向学生处提交获得者名单汇总表及参评学生申请表,学生处汇总全院获奖名单,公示5天。
(二)请各系部统一于11月2日17:00前将候选人相关材料上交学生处(地点:学生活动中心二楼E227,联系人:杨源通,联系电话:0769-23382684)。
四、奖励名额及金额
鸿发奖学金获得者20名,每人奖励5000元;鸿发励志助学金获得者50名,每人奖励3000元。
各院系务必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否则,愈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鸿发奖学金申请表
2、鸿发励志助学金申请表
3、鸿发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汇总表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处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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