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17-2018学年度鸿发奖学金、鸿发励志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许元 发布时间:2018-10-17 11:12:11 浏览次数:13130

各院系:

2017 -2018学年度鸿发奖学金、鸿发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将定于1016-112日进行,现就有关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对象

鸿发奖学金:奖励对象从校园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

鸿发励志助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获奖条件 

(一)鸿发奖学金参评者必须获得当年校园一等奖学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本科生英语达四级;

2、参加省级以上学科或文体比赛(挑战杯赛、电脑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数模设计竞赛、文体竞赛等)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3、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4、被院系和学生处认定为表现突出。

(二)鸿发励志助学金参评者必须是系部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勤奋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排名前1/3

2、上学年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2的贫困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校期间为学院争得过省级三等奖以上的荣誉;(2)其他表现被系部认定为特别优秀者。

三、评选程序

(一)各系部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考核评选,结果在系部范围内公示3天,之后向学生处提交获得者名单汇总表及参评学生申请表,学生处汇总全院获奖名单,公示5

(二)请各系部统一于1121700前将候选人相关材料上交学生处(地点:学生活动中心二楼E227,联系人:杨源通,联系电话:0769-23382684)。

四、奖励名额及金额

鸿发奖学金获得者20名,每人奖励5000元;鸿发励志助学金获得者50名,每人奖励3000元。

各院系务必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否则,愈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鸿发奖学金申请表

2、鸿发励志助学金申请表

3、鸿发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汇总表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处

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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